各市(縣)區農業農村局(梁溪區市場監管、經開區經發局):
為進一步提升我市農業產業化經營水平,壯大農業產業化市級龍頭企業規模和實力,根據《無錫市農業產業化市級龍頭企業認定和運行監測管理辦法》(錫農規〔2022〕1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和年度工作安排,決定開展2025年農業產業化市級龍頭企業認定和運行監測工作?,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認定和監測的對象
1.認定對象。符合《管理辦法》規定的申報條件,且自愿申報的企業。
2.監測對象。2023年認定和監測合格的市級龍頭企業(已認定省級及以上龍頭企業不參加監測)。
二、認定和監測程序
按照《管理辦法》規定,采取“企業書面申報、縣級把關初審、市級核查評審”等程序組織實施。
1.企業申報。擬申報和參加監測的企業,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向所在地的市(縣)區農業農村主管部門提交申報或監測資料,并對材料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2.縣級初審。市(縣)區農業農村主管部門組對企業相關資料進行初審,上報符合條件的申報企業名單及監測初評意見。
3.市級審核。①第三方核查評分。市農業農村局委托具備資質的第三方機構,對申報企業資料進行評分,對參加監測企業資料進行核查。②專家組綜合評審。由市農業農村局組織專家組,在第三方核查打分的基礎上,通過查閱資料、實地抽查等方式對企業情況進行綜合研判,提出擬認定和監測合格企業名單。
4.公示公布。擬認定和監測合格企業名單在市農業農村局官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如無異議,由市農業農村局發文公布。
三、有關要求
各市(縣)區農業農村主管部門接到通知后,及時公布申報事項,嚴密組織企業申報和參加監測,認真審核把關相關資料。請于7月25日前,以市(縣)區為單位,將申報和參加監測的企業紙質資料5份、主管部門推薦文件1份、農業產業化市級龍頭企業申報和監測匯總表(另發),報送市農業農村局產業發展處,并將全套電子版發送至994192363@qq.com。
聯系人:范鋒,0510-81822930;地址:無錫市觀山路199號市民中心6號樓543室。
附件:
1.申報企業需提供資料清單
2.申報企業簡介(模板)
3.無錫市農業產業化市級龍頭企業申報(監測)表
4.2025年無錫市農業產業化市級龍頭企業監測對象名單
無錫市農業農村局
2025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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