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家及省消費品以舊換新有關要求,做好汕頭市2025年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活動。現將2025年汕頭市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活動商家名單(第六批)予以公示。公示時間: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7月7日(共7天)。
如對公示內容有異議,請于公示期內以書面形式向市商務局反映。以個人名義反映情況的,請提供真實姓名、身份證復印件、聯系方式和反映的具體事項以及確鑿的證明材料;以單位名義反映情況的,請提供真實單位名稱(加蓋公章)、聯系人、聯系方式和反映的具體事項以及確鑿的證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問題、未提供可查證的線索或逾期提供證據材料的,不予受理。聯系方式:汕頭市商務局貿易管理科(地址:汕頭市龍湖區金濤莊東區47幢大廈603房,聯系電話:0754-88931883)。
參與以舊換新活動相關商家應公開承諾滿足以下要求:
(一)依法合規設立,具備相應銷售資質。
(二)銷售的參加以舊換新活動的電動自行車新車,具有符合現行強制性國家標準的產品合格證、強制性產品認證(CCC)證書,同時不提供非法改裝服務。
(三)保證銷售的參加以舊換新活動的電動自行車新車的價格,不高于參加以舊換新活動前1個月內本單位同款產品的平均成交價格。向社會公開承諾,不搞先漲價再補貼,接受消費者監督。
(四)加強政策宣傳,做到政策圖解、價格公示、監督電話、承諾書“四上墻”。
(五)保證參加以舊換新活動收回的報廢老舊電動自行車及自帶的鋰離子蓄電池、鉛酸蓄電池未流入二手市場、改裝黑作坊和騙補。
(六)妥善臨時性保管參加以舊換新活動收回的老舊電動自行車及自帶的鋰離子蓄電池、鉛酸蓄電池,不在居民住宅、人員密集場所違規儲存,及時交回收企業清運,做到“一日一清”。參加以舊換新活動期間,杜絕發生火災事故。
(七)接受有關監督執法部門的監督檢查,以及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工作牽頭部門的工作指導,落實各項工作要求。
接下來,我局將視實際情況持續對參與活動的商家名單予以公示,敬請留意。
汕頭市商務局
2025年6月30日
相關附件:
2025年汕頭市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活動商家名單(第六批).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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