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企業:
根據《財政部辦公廳商務部辦公廳關于2025年度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有關工作的通知》(財辦建﹝2025﹞9號),我局現組織開展2023年度和2024年度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支持對外經濟合作發展的申報受理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對外經濟合作業務包括內容
(一)境外投資
指我市企業通過新設、并購及其它方式在境外擁有非金融企業或取得既有非金融企業的所有權、控制權、經營管理權等權益的行為。重點支持共建“一帶一路”和RCEP建設,建設境外經貿合作區,利用境外人才、技術等優勢設立研發中心,開展品牌、專利、高新技術及高端制造業等境外并購與投資,開展農、林、牧、漁、能源資源等領域的境外投資合作項目,拓展綠色發展、數字經濟、藍色經濟等對外投資合作新領域。
(二)對外承包工程
指我市企業承包境外建設工程項目,包括咨詢、勘察、設計、監理、建造、采購、施工、安裝、調試、運營、管理等活動。重點支持開展基礎設施、交通運輸、電力、通信設施、化工、冶金、建材等領域的對外承包工程項目,鼓勵企業以投資建設運營一體化方式實施項目。鼓勵設計咨詢企業開展國際化經營,推動中國技術和標準“走出去”。
(三)對外勞務
指我市企業組織勞務人員赴其他國家和地區為境外企業或者機構工作的經營性活動。重點支持勞務人員培訓、鼓勵企業擴大傳統市場、開發新市場、提升行業公共服務能力建設等。
(四)公共服務平臺建設
指我市企業、社會機構為企業“走出去”開展商務、金融、法務、安保、救援、技術等信息咨詢和培訓業務提供公共服務,建設具有公共性、開放性、公益性、專業性特點的服務平臺,支持方向為對外投資合作公共服務平臺和對外勞務合作公共服務平臺。
二、支持的內容及標準
(一)貸款貼息
對我市企業從事境外投資和對外承包工程項目,用于項目經營的貸款(一年期及以上)給予貼息。項目貸款必須用于申請支持項目經營所需。貸款貼息支持的計息天數為當年內項目建設期間實際使用貸款天數。項目貸款可從境內銀行等金融機構取得,也可由我市企業或在境外設立的控股企業從我國銀行在境外的分支機構取得;對外承包工程項目的貸款可由境外項目公司從境內銀行取得,也可從我國銀行在境外的分支機構取得。
人民幣貸款貼息率不超過貸款當年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50%,實際利率低于平均利率的,不超過實際利率的50%;外幣貸款年利率大于等于3%,按1.5%貼息,實際利率低于3%的,按不超過實際利率的50%貼息。單個項目年度貼息不超過50萬元人民幣。同一企業年度貼息金額不超過200萬元人民幣。
單個項目已累計三年享受貸款貼息的,不再給予貼息支持。
(二)直接支持
1.對外投資與對外承包工程
(1)對于申報年度內實際出資超過50萬美元的重點支持境外投資項目,按照不超過當年實際出資額的3%給予支持,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50萬元人民幣。
(2)申報年度內購買捕撈許可證、采伐許可證、開采資格證等農、林、牧、漁、能源資源權證,按照不超過當年實際購買資源權證金額30%的支持,單個項目支持金額不超過30萬元人民幣,同一企業支持金額不超過50萬元人民幣。
(3)對我市對外承包工程項目,按照不超過申報年度內對外承包工程項目完成營業額的1%給予支持。其中,通過包括設計、采購、施工的EPC承包項目,按照不超過申報年度內對外承包工程項目完成營業額的2%給予支持。單個項目支持金額不超過50萬元人民幣,同一企業支持金額不超過200萬元人民幣。對單獨承攬工程設計、咨詢、勘察、監理、管理、技術服務等對外承包工程項目,申報年度內營業額達到20萬美元,單個項目支持金額不超過5萬元人民幣支持,同一企業年支持金額不超過30萬元人民幣。上述項目不重復申報。
2.對外勞務
對在商務部備案的我市對外勞務企業,開展適應性培訓合格并實際派出陸地勞務人員(不含海員),給予350元人民幣/人支持。對積極拓展國際勞務市場的企業給予支持,對企業新開發勞務市場,開展適應性培訓并實際派出勞務人員給予800元人民幣/人支持,享受市場開拓支持的人員不再享受培訓費支持。
3.對外承包工程保函費用
我市對外承包工程企業直接對外簽訂承包合同且已開工的對外承包工程項目,在開展相關業務過程中辦理的項目投標保函、履約保函、預付款保函和質保金保函等相關費用,按照不超過企業所發生的當年實際支付費用的30%給予支持,同一企業支持金額不超過15萬元人民幣。
4.公共服務平臺
對于通過認定的對外投資合作公共服務平臺,給予不超過30萬元人民幣支持,其中認定當年支持20萬元人民幣,通過認定次年開展年度考核,通過考核的給予5萬元人民幣支持,從認定年度(含)開始連續支持3年。對已經投入運營,為對外勞務人員和項目提供備案業務、為培訓會議提供線上直播等服務的我市對外勞務合作服務平臺,在申報年度內備案3000人以上(含3000人)予以5萬元人民幣支持。
5.境外經貿合作區建設
對當年確認為大連市境外經貿合作區的,給予實施企業不超過50萬元人民幣支持;確認后次年開展年度考核,通過考核的大連市境外經貿合作區實施企業給予30萬元/年支持,省級境外經貿合作區給予40萬元/年支持,國家級境外經貿合作區給予50萬元/年支持;從考核年度開始可連續支持3年。大連市境外經貿合作區確認考核辦法由市商務局另行制定,國家級、省級按照國家、省相關規定予以確認。
6.境外項目安保醫療費用
向對外投資合作企業為應對海外風險發生的費用給予支持,包括:對派出人員在出國前開展境外安全教育和應急培訓費用;為外派中方人員購買在國外工作期間人身意外傷害險、綁架與贖金綜合保障險、傳染病及醫療保險;企業在境外開展對外投資合作業務聘請專業安保機構提供服務的費用以及購買海外救援服務等保障外派中方人員人身安全而發生的費用,按照不超過實際支付金額的50%給予支持。同一企業年支持金額不超過20萬元人民幣。
三、申請企業和項目應具備的條件
(一)申請企業應當符合下列基本條件:
1.在大連市行政區域內依法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不含以金融、股權投資為主營業務的企業);
2.依法取得開展對外經濟合作或提供相關服務的資格,按照國家和地方行業規定運營管理,履行相關義務;
3.符合我局專項資金申報企業的限定申報條件,截止項目審計日,在“信用中國(遼寧大連)”未被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名單,市信用中心無失信懲戒記錄,即申報企業非嚴重違法失信企業、非重大稅收違法企業、非失信被執行人、非海關失信企業,未拖欠應繳還的財政性資金;
4.按規定向商務主管部門報送統計、年報資料;
5.其它按要求應滿足的條件。
(二)企業申請的項目應當符合下列基本條件:
1.經國家有關部門核準、登記或備案。
2.已在項目所在國(地區)依法注冊或辦理合法手續,項目合同或合作協議生效。
3.遵守所在國法律、法規,注重環境保護,尊重當地風俗,履行社會責任。
4.項目適用時間
(1)申請對外直接投資、購買資源權證、保函及境外安保醫療支持項目,其實際匯出、支出時間在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
(2)申請對外承包工程項目貸款貼息、項目支持和項目工程設計的,其營業額收入入賬時間在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
(3)申請對外勞務合作項目支持的項目,其派出勞務人員的時間在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
(4)申請公共服務平臺支持的項目,其支持時間在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
5.適用匯率
外幣適用匯率原則上按照資金匯出(發生)實時匯率計,無法按實時匯率的按照國家有關部門年平均匯率折算。
6.項目金額標準
對外經濟合作主體享受支持,同一企業當年不超過300萬元人民幣。資金額度減少時,項目補助金額同比例調整。同一項目不能重復申報、多頭申報。
7.若國家及省政策發生調整,按國家和省相關政策執行。
8.其他按規定應滿足的條件。
四、申報及資金撥付程序
(一)企業申報材料(包括要求提供的電子版表格),須嚴格按照對外經濟合作專項資金申報指南(附件1)的有關要求提供,將申報材料分年度(2023年、2024年)按冊掃描成PDF文件后,隨紙質材料一式兩份于2025年7月31日前報送市商務局相關聯系人。
(二)市商務局委托第三方審計機構對企業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后,對審核結果進行抽查,通過后在部門官方網站上向社會公示,對公示無異議的項目報市財政局申請撥付資金。
(三)各企業應保證提供材料的真實性,經認定提供虛假材料的企業,取消當年申報資格,且三年不得申報專項資金支持,情節嚴重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五、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張 竹 82487175
明國權 83686975
楊 漪 83680665
附件:內含以下12個文件.docx
1.對外經濟合作專項資金申報指南
2.企業申報項目明細表
3.駐外使(領)館經商處意見
4.外派勞務人員適應性培訓審查明細表
5.申請貼息項目基本情況及銀行貸款付息一覽表
6.銀行貸款收息結算情況表
7.保函費用支出情況明細表
8.公共服務平臺認定(考核)條件
9.境外項目安保醫療支持資金申請表
10.對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申請材料合規承諾書
11.對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申報指南說明
12.對外勞務合作培訓項目報送內容及注意事項
大連市商務局
202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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