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江區關于開展第三批上海市創新型企業總部認定申報工作的通知
為加快推動創新型經濟發展,支持各類高成長性企業升級打造創新型企業總部,根據《上海市創新型企業總部認定和獎勵管理辦法》(滬發改規范〔2023〕3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有關要求,現就松江區開展第三批上海市創新型企業總部認定申報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
(一)注冊在松江區的工業企業或服務業企業,主要圍繞集成電路、生物醫藥、人工智能、數字經濟核心產業范圍以及戰略性新興產業其他重點領域(包括高端裝備、新材料、新能源、新能源汽車、節能環保等),以及代表新技術、新模式、新業態的未來產業領域。
(二)資產總額達到2億元或市值達到20億元,年度銷售收入超過1億元或最近三年銷售收入平均復合增長率達到20%以上;在滬具有研發、銷售、結算等復合型總部功能,除本市外擁有兩個(含)以上分支機構或對外投資的企業。
(三)主要產品或服務屬于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重點產品和服務指導目錄》和相關規劃重點領域,以及《數字經濟及其核心產業統計分類(2021)》核心產業范圍。
(四)年度研發費用占銷售收入比例在5%以上(軟件和信息服務、集成電路設計、生物醫藥研發外包等服務業企業為10%以上),或年度研發費用總額超過5000萬元。其中,在境內發生的研發費用占全部研發費用的比例不低于60%;年度研發人員占從業人員比例達到10%以上(軟件和信息服務、集成電路設計、生物醫藥研發外包等服務業企業為20%以上),或年度研發人員總數達到100人以上。
(五)在滬擁有主要產品或服務的核心知識產權,包括發明專利、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軟件著作權等15項以上,或創新藥、具有較高技術含量的改良型新藥、創新二類或三類醫療器械的產品注冊證書等。
(六)已獲得以下認定之一并仍在有效期之內的優先:高新技術企業、專精特新企業、國家和上海市企業技術中心、技術創新示范企業、上海市專利工作示范企業。
(七)部分指標未達到但總體符合以上基本條件,對經濟社會發展作出突出貢獻,或在本市具有突出行業影響力和帶動作用的企業,經市政府同意后可作為特殊情況研究納入。
二、申報材料要求
申請認定的企業應當符合《管理辦法》第二章第五條關于認定條件的相關要求,并按照認定申報要求填寫申報表格、編制申請報告以及準備相關證明材料(具體材料清單詳見附件1)。
三、申報程序
(一)符合申報認定條件的企業按照通知要求,在松江區產業發展資金服務平臺(以下簡稱“區申報平臺”)(網址:https://zwdt.sh.gov.cn/qykj/shell_oc_sj/developmentFunds)完成線上申請,提交相關材料。
(二)各街鎮園區對企業提交的材料進行預審,對符合認定條件的企業總部進行推薦。
(三)區發改委在申報材料齊全后進行初審,委托有資質的第三方專業機構組織專家評審會,并會同區相關部門對符合認定條件的企業擇優提出認定建議,經區政府同意后,由區政府報送市戰新辦。
(四)市發改委按照認定條件組織對報送企業進行綜合評估,會同有關部門對符合條件的企業擇優提出認定建議,提交市戰新辦會議審議后,報市政府審定。
(五)獲得認定的企業由市戰新辦批復,統一命名為“上海市創新型企業總部”。
四、相關提示
已享受過市、區兩級各類總部政策的企業,原則上不重復推薦。
五、時間安排
(一)截止時間:區申報平臺將于7月3日開通申報,申報截止時間為7月10日(星期四17:30)。電子版材料全部在區申報平臺完成上傳(附件1、附件2內所有材料)。
(二)紙質材料報送:將1份蓋章的紙質版材料寄送至區發改委委托的第三方專業機構(上海市華山路1076號方聞濤老師收)
(三)區級評審時間:區級層面專家評審初定在7月中旬進行,具體評審時間、地點、裝訂材料份數等事宜另行通知。
聯系人:張老師 021-37739111
附件:1.2025年度上海市創新型企業總部申報企業材料清單
2.創新型企業申報數據電子表格
上海市松江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5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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