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報領域
1.國家、省和市明確的新一代信息技術、數字科技、高端裝備制造、生物技術和新醫藥、綠色低碳、新興服務業等戰略性新興產業、未來產業。
2.我市重點布局產業:
(1)4個支柱產業:電子信息、汽車、鋼鐵、石化;
(2)4個攻堅產業:人工智能(軟件)、機器人、生物醫藥、新一代信息通信;
(3)6個創新型產業:智能電網、智能制造裝備、新材料、智能網聯新能源汽車、集成電路、低空經濟(航空航天)。
3.省未來產業先行集聚發展試點的第三代半導體、細胞與基因技術、通用智能、虛擬現實、低空經濟、未來網絡等領域。
二、申報條件
申報2025年市工程研究中心應符合以下所有條件:
1.依托單位應在南京市注冊2年以上(截至2024年12月31日)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為在行業領域中具有規模、技術、人才等優勢的企業、高等院校、醫院和科研院所等,綜合實力較強,對全市產業發展具有較好輻射帶動作用。具有以市場為導向,將重大科技成果向規模生產轉化的工程化研究驗證環境和能力。近三年未因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被司法、行政機關列為聯合懲戒對象名單。
2.符合《辦法》有關規定和要求,申報建設的市工程研究中心定位明確,發展思路清晰,任務和目標合理,有資金、資產、技術、人才等實質性投入,建立專項臺賬,指標數據獨立完整、有據可查,具備完善的人才激勵、成果轉化激勵和知識產權管理等相關制度。建設期一般不超過3年。
3.依托單位為企業的,要求經審計的2024年度企業研發經費支出不低于500萬元;依托單位為高等院校、醫院和科研院所的,要求2024年度橫向科研經費到賬收入原則上不低于150萬元(以申報的市工程研究中心計)。
4.擁有高水平的學術與技術帶頭人和結構合理的技術創新團隊,科研人員數量不低于30人,專職科研人員數量不低于15人,學術與技術帶頭人具有高級職稱(正高職或副高職)或博士學位。
5.擁有良好的研發場地、設施和設備儀器條件,對關鍵共性技術研究攻關、重大科技成果工程化和系統集成等形成有效支撐和保障;其中,研發設備原值不低于500萬元,研發場地相對獨立且面積不低于800平方米。
6.主持(承擔)過市級以上科研計劃或主持(參與)標準制定。
7.鼓勵以依托單位為主,開展產學研實質性的聯合共建,搭建產業科技協同創新平臺。
三、申報要求
各區(國家級開發區)發展改革委(經發局)組織符合條件的單位編制2025年南京市工程研究中心建設方案及相關佐證材料,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填報《2025年南京市工程研究中心匯總表》,于2025年8月14日前通過OA系統正式行文報送南京市發展改革委,紙質材料、光盤請送至南京市發展改革委790辦公室。
注:摘要僅供參考,具體信息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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