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發改(經發)局、財政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生態環境局、住建局、綜合行政執法局(城管中心、市政中心)、交通局、水利局、農業農村局、審批服務局、大數據局:
現將《濰坊市工程建設項目多點分散評標工作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各自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濰坊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濰坊市財政局
濰坊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濰坊市生態環境局
濰坊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濰坊市城市管理局
濰坊市交通運輸局
濰坊市水利局
濰坊市農業農村局
濰坊市行政審批局
濰坊市大數據局
2024年9月14日
濰坊市工程建設項目
多點分散評標工作實施方案
為持續優化全市招標投標領域營商環境,加快推進多點分散評標工作常態化、規范化,提升全市公共資源交易場所設施、評標專家及評標系統等資源利用效率,降低評標中的廉潔風險,更好的建設規范有序、風清氣正的招標投標市場,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創新完善體制機制推動招標投標市場規范健康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24〕21號)、《關于在全省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多點分散評標工作的意見》(魯發改公管〔2024〕515號)有關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在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評標環節,打破地域限制、接入全省分散評標集中管理系統,完成全省各地市間、市縣各評標場所間數據互聯互通,同一項目評標專家就近分散在不同評標室的獨立席位開展在線評標,做到席位資源共享、專家就近選座、線上分散評標,實現專家評標更加高效便捷、評標過程更加陽光透明、評標結果更加公平公正,有效預防招標投標領域違法違規行為。2026年底,全市各級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全部實現多點分散評標功能,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60%以上實現多點分散評標或者遠程異地評標。
二、主要任務
(一)完善場所設施。各級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根據現有交易場所設施情況,堅持節約資金、滿足功能、實事求是的原則,對場所進行改造提升,設置獨立的評標坐席,滿足日常分散評標所需;配備具有音視頻通話功能的電腦、降噪耳機、耳麥等設施設備,確保網絡暢通,達到分散獨立評標和評標信息保密要求。分散評標室內,應在顯著位置張貼分散評標流程、操作指南及評標制度規定。
(二)健全監管機制。招標投標行政監督部門按照職責對多點分散評標過程實施監管。多點分散評標場所分為主場和副場,項目受理所在地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評標場所為主場,所在地以外評標場所為副場,招標人代表在主場參與評標。招標投標行政監督部門在主場負責項目評標的全過程監管,主、副場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分別負責交易場所內評標專家行為記錄,主場有需要調取相關監管內容時,副場應當配合提供。涉及投訴處理的,由主場招標投標行政監督部門負責處理。
(三)優化配套服務。市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配合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做好全省分散評標統一協調調度的系統對接工作。主場所在的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負責妥善保存音視頻數據和評標電子資料;副場所在的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負責保存副場評標席位的音視頻監控數據。各級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立足公共服務定位,做好人員支持、技術保障和見證服務,將多點分散評標過程中的相關手續、招標文件、評標報告等資料及時匯總,并將交易過程中產生的視頻、圖片等資料收集、整理和歸檔,不斷提升公共資源交易綜合服務效能。
(四)銜接跨省評標。認真落實《山東省公共資源交易工程建設項目遠程異地評標管理辦法》(魯發改公管〔2022〕887號)要求,對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設項目中的單項合同估算價2億元以上的施工類項目、5000萬元以上的采購類項目、1000萬元以上的服務類項目,列入省政府或設區市政府重大項目名單的交通工程建設項目,概算總投資2億元以上的水利工程建設項目,要優先采用跨省遠程異地評標方式,相關行政監督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做好督促指導,各交易場所要做好配套服務。
三、方法步驟
(一)加強學習交流。2024年底前,根據本市開展多點分散評標基礎條件,通過現場參觀、座談交流等方式學習借鑒淄博、濟南、煙臺等先行先試地區和省外先進經驗做法,統一思想、對標先進、完善機制,細化各項任務,提出詳細時間節標、路線圖。
(二)對接全省系統。2025年底前,利用信息化手段,實現我市公共資源交易系統與全省分散評標集中管理系統的數據互聯,將全市公共資源交易場所的分散評標席位全部納入全省分散評標集中管理系統管理,實時動態掌握各評標席位使用情況,協調調度專家在線選擇就近評標地點,實現專家遠程異地就近分散評標,破解評標專家“小圈子”“熟面孔”。
(三)實現分散評標。2026年底前,各級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完成公共資源交易場所提升改造,實現市內分散評標統一協調調度,省內信息互聯互通。各級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實現省域、市域多點分散評標。
四、職責分工
(一)市發改委負責全市多點分散評標工作的統籌和協調,會同市級行政監督部門制定和發布相關制度;市級行政監督部門負責本領域內多點分散評標工作的監督和指導??h級發改部門統籌協調本轄區多點分散評標工作,縣級行政監督部門做好本轄區工程建設項目多點分散評標的監督工作。
(二)市、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按照多點分散評標的場地設施標準要求,負責配備和維護軟硬件設施,建設多點分散評標調度系統,并實與全省多點分散評標綜合調度系統的對接,實現省、市、縣評標場地互聯互通。招標人及其委托的代理機構負責多點分散評標具體組織實施及操作。
(三)各級行政監督部門負責推進本領域工程建設項目多點分散評標工作,多點分散評標不改變項目的監管關系,按照公共資源交易監管職責分工,仍由項目原行政監督部門負責多點分散評標的監管工作,依法依規處理投訴舉報、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五、保障措施
各級招標投標指導協調部門要高度重視多點分散評標工作,按照工作任務和方法步驟扎實推進,確保如期完成各項目標任務。住建、交通、水利等招標投標行政監督部門要充分發揮部門職能作用,指導招標人規范采用多點分散評標方式。各級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應積極爭取財政部門支持,加強場地基礎設施建設和系統優化升級,做好評標專家標前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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