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提高財政資金使用績效和針對性,推動電商企業積極升限納統,拉動限上零售數據增長,促進商貿流通行業高質量發展,擬對《推動商貿流通業提質擴容的若干意見實施細則》(金商務發﹝2023﹞68號)鼓勵電商平臺做大做強(Top10獎勵)條款進行修改,現將該條款擬修改內容(詳見附件)予以公示。
對公示內容如有不同意見,可通過來電、來訪等形式,向金華市商務局反映。
公示時間: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30日
受理處室:服務貿易與電子商務處
地 址:金華市雙龍南街858號財富大樓2025室
受理電話:0579-82020898
金華市商務局
2024年9月30日
推動商貿流通業提質擴容的若干意見實施細則鼓勵電商平臺做大做強(Top10獎勵)條款擬修改內容
對進入天貓、京東等國內主流第三方電商平臺年度銷售排行榜前十的企業(簡稱Top10企業),給予當年度一次性獎勵100萬元。
國內主流第三方電商平臺范圍在每年政策申報通知中予以明確。Top10是指單個店鋪在主流第三方電商平臺主營類目(一級或二級類目)銷售額排名年度前十。申報企業享有店鋪所有權和經營權,并與店鋪公示的營業執照信息一致。企業當年度通過國家統計局聯網直報平臺報送限上零售數據達到1億元且不低于Top10對應數據。企業當年度多個店鋪進入Top10的,不重復獎勵。申報企業須在金華市區登記注冊并正常經營滿三年,金華市域外招引企業經屬地電子商務主管部門認定可不作經營年限要求。
申報資料:電商平臺出具的店鋪在主營類目銷量Top10佐證,申報企業提供的店鋪名稱和鏈接、店鋪后臺銷售記錄、店鋪公示的企業營業執照信息、相關統計報表以及企業員工參保信息、經營記錄等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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