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行政許可監督管理條例》規定和有關要求,現公告本單位2024年度行政許可實施和監督管理情況。歡迎您客觀、真實地對是否存在以下問題進行反映:
1. 沒有依照法定權限、程序、條件進行審批,或以備案、登記、年檢、監制、認定、認證、審定等形式變相設定或實施行政許可的;
2. 沒有公開公示行政許可實施主體、依據、條件、期限、流程、裁量標準、收費標準和申請材料、申請辦法、申請書格式文本、咨詢投訴方式等,或公開公示不明確的;
3. 受理條件和程序不規范,擅自增加行政許可條件、環節的;
4. 補正告知不規范,要求多次補充申請材料的;
5. 辦理效率低下,辦理流程復雜,不能在規定期限以內辦理行政許可的;
6. 不能及時、客觀地調查處理投訴舉報的;
7. 工作人員索取或收受禮物、好處的;
8. 實施行政許可過程中要求申請人購買指定商品或者接受指定人員、組織提供服務的,或者要求申請人參加不必要的付費培訓、會議等的;
9. 依法需要聽證、招標、拍賣、檢驗、檢測、檢疫、鑒定和專家評審的事項,指定或者變相指定人員、組織的;
10. 沒有對被許可人從事行政許可事項活動依法有效實施監督檢查的。
如您認為在行政審批實施過程中存在上述或其他問題,歡迎通過郵件或來信來電反映。我們將對您反映的情況和您的個人信息予以保密。
感謝對我區行政許可評價工作的大力支持!
附件:廣州市增城區消防救援大隊2024年度行政許可實施和監督管理情況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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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 編:511300
電子郵箱:zcxffh@126.com
電 話:020-82628636
廣州市增城區消防救援大隊
2025年2月10日
附件
廣州市增城區消防救援大隊2024年度行政許可實施和監督管理情況報告
根據《廣東省行政許可監督管理條例》的要求,現將我大隊2024年行政許可實施和監督管理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2024年,我大隊實施的行政許可事項即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已納入區行政許可事項目錄,已進駐廣東省政務服務事項管理系統。行政許可申請量為460起,其中受理量460起、不受理量為0起;行政許可辦結量459起,其中審批同意量307起、審批不同意量152起。
(一)依法實施情況。我大隊緊緊圍繞省、市、區行政審批“放管服”改革及“馬上就辦,最多跑一次”的工作要求,嚴格依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完善各項行政審批事項信息,按法定程序實施審批,著力提高行政效率,精簡辦事流程,壓縮辦事時限,一次性書面告知申辦人所需的全部材料或需要補充的材料,不讓群眾多跑一次,最大限度方便群眾和企業辦事。不存在變相設定和實施行政許可情況;相關事項的法定辦結期限是10個工作日、承諾辦結期限3個工作日、實際平均辦結時間2-3個工作日。
(二)公開公示情況。我大隊不僅通過政府服務中心窗口提供全程咨詢服務,也通過政府12345服務熱線及時回復咨詢,幫助企業和群眾解決業務辦理中的困難和問題。同時充分利用門戶網站、微博、微信等新媒體宣傳平臺,采取進企業、進社區、進學校、進農村、進家庭等方式,開展普法宣傳,提高群眾辦理公眾聚集場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的意識。我大隊及時向社會公開行政許可實施和結果。
(三)監督管理情況。我大隊大力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全覆蓋,將全區的市場主體納入雙隨機抽查范圍,并將隨機抽查結果納入市場主體的社會信用記錄,建立健全信用檔案,加強和完善事中事后監管。2024年未發現在辦理行政許可審批過程中有違法違規行為,也未收到行政相對人及其他群眾的舉報投訴。
(四)實施效果情況。借著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契機,我大隊以“放得開、管得住、管得好”為原則,通過對各類經營主體的行政許可審批、辦理事項的依據、條件、程序、時限等信息進行動態調整和完善,優化辦事流程,進一步營造公平規范有序的市場環境,得到了行政相對人的高度認可。
(五)創新方式情況。調整壓縮審批工作時限,減少申請人跑動次數,提高工作效率。在實際審批中,盡可能做到即時受理,對申請人需補正的材料,通過現場核查時接收或辦結時補收,減少申請人跑動次數。
(六)推行標準化情況。根據要求編制印發了《業務手冊》和《辦事指南》,規范行政許可事項名稱、實施依據、申請條件、申請材料、辦理時限、受理范圍等要素。
二、存在問題和困難
一是審批、監管隊伍人員配備不足。每年申請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數量眾多,場所可能存在審批通過后改建擴建、改變使用性質等情況,執法人員無法進行全覆蓋監管;二是部分行政審批事項規范化標準化有待加強,行政許可事項業務培訓有待加強,窗口人員業務水平能力有待提升。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及有關建議
下一步,我大隊將繼續加強行政許可審批和監督管理工作,落實各項政策規定,提出以下建議:一是加強行政審批業務指導和培訓。著重對行政審批文書、流程、辦理資料、后續監管等具體實操業務進行培訓,不斷提高行政許可實施和監管工作水平;二是做好“雙公示”工作。通過門戶網站和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統集中公示作出的行政許可決定,加快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確保公示信息準確、合法、無遺漏;三是將與相關主管部門加強聯系溝通,爭取更多的指導和協調幫助,實現證照信息互通,簡化各項業務辦理流程,便民利民,優化營商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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