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提供項目申報、企業認定、金融服務、人才服務、社會化服務等全方位、多層次服務,以推動區內企業快速成長" />
各相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推進新型工業化決策部署,有效發揮市級財政專項資金引導作用,加快推動工業和信息化高質量發展,依據《關于支持產業創新集群建設的若干政策(試行)》(蘇委辦發〔2022〕6號)、《蘇州市市級打造先進制造業基地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蘇財規〔2020〕9號)等有關規定,現組織開展2025年蘇州市市級打造先進制造業基地專項資金(以下簡稱專項資金)項目(生物醫藥)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支持內容
(一)生物醫藥國家集中帶量采購項目
1.支持條件。中標國家藥品、器械帶量集中采購,且協議在有效期內。
2.扶持標準。根據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中標品規采購額的20%,給予最高200萬元獎勵。
(二)生物醫藥龍頭企業聯合攻關項目
1.支持方向。圍繞惡性腫瘤、重大新發突發傳染病、心腦血管疾病、代謝性疾病、神經退行性疾病、罕見病或死亡率較高、臨床需求迫切的重點領域方向。
2.支持條件。
(1)由本地企業牽頭,聯合相關單位(企業、科研機構、高校、醫療機構)開展產業化階段技術聯合攻關,多方形成聯合體并簽署聯合協議。
(2)申報聯合體單位對攻關產品或技術有較好的研發基礎,有與攻關項目相關的自主知識產權,并能保障項目所需資金。
(3)項目承擔單位須在3年內牽頭完成趕超任務,研發投入不低于1000萬元(不含臨床試驗費用),申報時已完成研發投入占研發計劃投入30%以上。優先支持已進入或完成三期臨床試驗的項目。
3.扶持標準。事前支持項目,按攻關投入的20%擇優給予扶持,單個項目最高支持2000萬元。首次撥付補助資金總額的50%,通過驗收審核后,再撥付剩余50%資金。
(三)生物醫藥CRO/CDMO/CMO項目
1.支持條件。
(1)提供研發外包服務(CRO)、研發生產外包服務(CDMO)、生產外包服務(CMO)合同。對我市藥品或醫療器械上市許可持有人委托本市企業提供研發、生產服務的,對銷售稅收在我市結算的受托企業進行支持。
(2)委托方須為在本市注冊的生物醫藥領域獨立法人企業,服務合同須在2023年簽訂。
(3)委托方與申報主體無投資關系。
(4)年度交易費用服務本地企業不低于150萬元。
2.扶持標準。按照受托方2023年度實際發生服務本地企業總金額的20%予以補助,單個企業最高500萬元。
(四)生物醫藥公共服務平臺項目
1.支持條件。
(1)屬于《蘇州市生物醫藥產業創新集群建設實施方案》中明確發展的重大創新平臺、公共技術平臺、專業服務及商業化平臺范圍。
(2)項目建設投入(不含土地、基建、租賃及裝修)累計不低于1000萬元(已享受過蘇州市工業企業有效投入獎補部分的不得重復計入)。
(3)上年度為本市企業(與申報主體無投資關系)服務收入不低于200萬元。
2.扶持標準。按2023年度項目建設投入的30%,給予最高2000萬元。
(五)創新醫療器械應用示范項目
1.支持方向。支持2020年1月1日之后首次獲批上市的第三類醫療器械,進行臨床應用評價,開展創新醫療器械應用與推廣,形成“應用示范-反饋改進-水平提升-輻射推廣”效應。
2.支持條件。
(1)由生產企業、醫療機構、科研院所等單位組成“1+1+N”聯合體共同申報,其中:1家本市醫療器械生產企業和1家本市醫院聯合牽頭,N家醫療機構、研究單位、配套企業等共同參與(“N”可吸納部分市外單位參與)。
(2)牽頭企業為第二、三、四批《蘇州市生物醫藥及健康產業創新名優產品推廣應用目錄》內的本市器械生產企業,有固定的生產和研發場地,有專職核心研發團隊;牽頭醫療機構原則上應為本市三級甲等醫院,具有使用示范器械的合規條件,具有與示范器械相應的科室,器械配備齊全,人員資質完備,有相應工作基礎及使用經驗,愿意配合企業開展臨床應用驗證,并能協助開展示范器械的推廣、培訓等工作。
(3)申報應用示范創新醫療器械條件:產品已取得醫療器械注冊證和生產許可證;產品主要工作原理或者作用機理創新性較高,具有較高臨床應用價值;產品納入《蘇州市生物醫藥及健康產業創新名優產品目錄》(第二、三、四批)。
(4)項目實施期原則上不超過3年。
3.考核指標。
(1)推動產品入院。任務期內推動申報醫療器械進入牽頭及參與醫療機構入院應用;
(2)臨床應用評價。制定臨床應用評價方案,開展相關真實世界數據分析,醫療機構開展不少于100例應用數據收集,對功能、性能、可靠性、可用性、經濟性、臨床效果等進行評價,形成應用評價報告,并發表高水平文章;
(3)建立評價體系。結合各自領域,建立創新醫療器械使用規范或技術規范或評價指標體系等,制定專家共識或診療指南等;
(4)產品完善提升。醫療機構提出創新醫療器械改進建議,企業改進提升醫療器械質量性能,并形成新一代樣品;
(5)產品宣傳推廣。每年開展不少于2次、項目期內不少于6次創新醫療器械產品宣傳和推廣,推動產品在其他醫療機構入院應用;每年開展不少于2次、項目期內不少于6次創新醫療器械使用人員培訓,培養一批專業技術人才隊伍;
(6)申報主體參與共同研制,形成產醫融合創新成果。
4.扶持標準。事前支持項目,根據示范應用項目立項資金的20%擇優給予獎勵,首次撥付補助資金總額的50%,通過驗收審核后,再撥付剩余50%資金。每項不超過100萬元。
二、申報條件
(一)在蘇州市區內注冊,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且正常經營1年以上(截至2025年3月4日)。
(二)具有健全的財務管理機構和制度。
(三)符合國家、省、市產業政策和支持重點,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良好。
(四)誠信守法,重視安全生產和環保工作,近三年無嚴重失信行為。
(五)同一申報單位已獲得本專項資金支持但尚未完成驗收的,本年度不得再申報同類別項目;若存在逾期未辦理驗收或驗收未通過的情況,本年度不得再申報項目。
(六)同一項目獲得國家、省、市級財政資金支持的,除依據市委市政府有關文件規定給予獎勵外,不再予以支持;同一申報單位原則上只能申報一個項目(獎補類項目除外)。
三、申報流程
(一)申報方式
采取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方式組織申報。線上需通過“蘇州市財政專項資金管理系統”進行申報。在線提交的電子材料須為PDF格式。蘇州市財政專項資金管理系統網址:https://www.szzxzjsb.com。
(二)申報時間
園區項目申報截止時間為3月28日,市申報系統開放時間為3月5日至4月5日,逾期申報系統將準時關閉,不再受理。
(三)紙質材料遞交
申報項目通過審核后,紙質材料(膠裝,一式三份)于4月7日前送至企業發展服務中心2號窗口。
四、申報材料
申報單位應按《申報指南》和項目負責處科室要求提供申報材料,申報所需材料請前往申報系統中查看,相關材料填寫完畢后須簽字蓋章,并根據要求掃描上傳。必須提供的申報材料如下:
(一)專項資金項目申報表(含企業基本信息表、項目信息表,在系統上填報后下載、蓋章)。
(二)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及組織機構代碼證書。
(三)市級財政專項資金項目申報信用承諾書。
(四)凡是把投入作為支持條件或按照投入予以補助的項目,均須提供申報項目專項審計報告(附有二維碼),并在系統上傳所有項目相關的設備購置、研發投入等發票。
(五)申報指南要求中提出的其他相關材料。
五、聯系電話
申報系統技術咨詢:68555371
企服中心67068000、67068022/67068017
園區科創委66681694
蘇州市工信局68662026
附件:市級財政專項資金項目申報信用承諾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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