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提供項目申報、企業認定、金融服務、人才服務、社會化服務等全方位、多層次服務,以推動區內企業快速成長" />
各有關單位:
根據《蘇州工業園區關于加快發展集成電路產業的若干措施》(蘇園管〔2022〕9號)以及《蘇州工業園區關于加快提升產業科技創新能力的若干政策》(蘇園管〔2025〕4號)要求,為推動園區集成電路相關產業發展,現組織開展園區集成電路流片、IP購買補貼的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要求
(一)申報單位是在蘇州工業園區依法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稅務登記和主要工作場所均在園區,三年內無重大違法記錄,無不良信用記錄。
(二)申報單位是以集成電路設計為主營業務,擁有核心關鍵技術,并以此為基礎開展經營活動,其中2023年度企業自主設計銷售收入占企業收入總額的比重不低于50%(提供專項審計報告)。
(三)申報單位所研發的芯片產品應具有較高的技術水平,市場競爭力強,具備產業化前景,申請首輪流片補貼的產品應具有自主知識產權。支持2023年度(以發票日期為準)開展的首輪流片驗證項目投入(只可申報首輪流片項目,失敗后局部修改的不予支持),包括流片費、光罩制作費、測試驗證費等,需按照每個芯片子項目對應列出首輪流片費用明細。(提供專項審計報告)。
(四)申請IP購買補貼的,申報單位所購IP須用于高端芯片設計、關鍵應用芯片設計、有市場前景的技術創新芯片設計等,購買于2023年度(以發票日期為準),原則上申報單位所購IP在申報截止日前已完成流片。
(五)專項審計報告要求:1.2023年度企業自主設計銷售收入占企業收入總額的比例;2.芯片產品首流片費用匯總表。注:匯總表中,流片加工、光罩制作為必須環節,若首輪流片加工費或光罩制作費未發生在2023年內,僅填寫2023年度其他環節發生費用,并在備注欄中備注情況,同時附上非2023年度流片加工費、光罩制作費相應合同、發票(作為流片完整性證明,不納入流片總費用),匯總表需要與上傳件保持一致。測試驗證費不包括購買測試設備、批量生產封裝費用等;3.項目合同、發票及付款證明(境外加工的需提供報關單或委外加工證明)、芯片版圖高清縮略、芯片產品外觀照片等材料,材料應按每個芯片產品對應清晰展示。每個產品均需要提供清晰芯片版圖、芯片產品外觀照片;4.申報金額為發票不含稅部分,外幣換算按照2023年全年平均匯率。注:專項審計報告數據必須與申報項目信息表填寫內容保持一致,項目申報僅針對2023度發票,其余發票只能作為輔助證明材料。
(六)對集成電路設計企業開展首輪流片(MPW或工程流片)驗證,根據流片費、光罩制作費、測試驗證費等給予最高50%補貼,每家企業每年最高1000萬元。園區IP購買費用補貼按購買費用最高50%給予補貼,每家企業最高300萬元。以上補貼均與其他研發類后補助就高不重復。
二、申報材料
(一)集成電路流片補貼
1、集成電路流片補貼申請表(附件1);
2、集成電路流片補貼明細表(附件2);
3、集成電路流片證明材料(提供流片費、光罩制作費、測試驗證費購買合同復印件、付款憑證復印件、發票復印件等);
4、專項審計報告(包括2023年度企業自主設計產品銷售收入及占比、2023年度企業流片費、光罩制作費、測試驗證費明細);
5、項目知識產權證明材料;
6、研發能力證明材料;
7、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8、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9、集成電路流片補貼材料真實性承諾函(附件3)。
(二)IP購買補貼
1、IP購買補貼申請表(附件4);
2、IP購買補貼資金明細表(附件5);
3、IP購買費用證明材料(提供IP購買合同復印件、付款憑證復印件、發票復印件等);
4、產品版圖復印件(附IP位置標注);
5、所購IP用于的芯片項目流片完成情況說明(附流片費發票等可證明材料)
6、專項審計報告(包括2023年度企業自主設計產品銷售收入及占比、2023年度企業IP購買支出明細);
7、正版EDA軟件使用證明或軟件license授權證明;
8、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9、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10、IP購買補貼材料真實性承諾函(附件6)。
三、申報流程
1、申報單位于2025年4月30日前登錄蘇州工業園區企業發展服務中心官網(http://sme.sipac.gov.cn)——企業用戶登錄——業務征集平臺,選擇“2025年蘇州工業園區集成電路流片、IP購買補貼申報”點擊報名進入填報頁面,選擇對應子類,下載申請表模板填報并上傳,相關附件證明材料掃描成pdf后上傳并提交。
2、審核通過的單位請于2025年5月9日前將申報材料一式三份膠裝成冊,送至蘇州工業園區企業發展服務中心2-4號窗口(蘇州工業園區旺墩路168號市場大廈2樓)。同時申報集成電路首輪流片補貼和IP購買補貼的單位,紙質材料分開膠裝成冊,不要合成一套。
紙質材料編制說明:請申報單位根據系統上填報的材料順序裝訂成冊、對應頁碼,封面統一為淺藍色或淺綠色,材料內容一律采用A4紙雙面印制,自制封面、承諾函原件、申請表原件、所有附件證明材料順序膠裝訂,加蓋騎縫章,采用膠裝方式,書脊處標注申報年份及企業名稱(如厚度不足可不加書脊)。線上、線下提交材料須完全一致。
四、聯系電話
企業發展服務中心:67068000、67068022、67068017
科技創新委員會:66681697
園區科技創新委員會
園區企業發展服務中心
2025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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