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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國家能源局《關于組織開展綠色液體燃料技術攻關和產業化試點的通知》(國能發科技〔2025〕43號)有關要求,現就開展綠色液體燃料技術攻關和產業化試點(簡稱綠色液體燃料試點)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政策背景
綠色液體燃料是以可持續航空燃料(SAF)、可持續柴油、生物燃料乙醇、綠色甲醇、綠氨等為代表的燃料。《中華人民共和國能源法》規定,國家支持合理開發利用可替代石油、天然氣的新型燃料。《中華人民共和國可再生能源法》明確,國家鼓勵生產和利用生物液體燃料。《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的意見》要求,加強可持續航空燃料研發應用,鼓勵凈零排放船用燃料研發生產應用。
二、試點方向
有關單位可結合實際,從以下方向申請開展試點。
(一)可持續航空燃料(SAF)。以農林廢棄物等生物質、生 物燃料乙醇、綠色甲醇、生物基二氧化碳、可再生能源制氫等為原料,通過氣化、加氫、催化合成、醇制噴氣燃料等工藝生產的航空燃料組分。
(二)可持續柴油。以農林廢棄物等生物質、生物基二氧化碳、可再生能源制氫等為原料,通過氣化、加氫、催化合成等工藝生產的柴油組分。
(三)生物燃料乙醇。以農林廢棄物等生物質為原料,通過生物發酵等工藝生產的燃料乙醇。
(四)綠色甲醇。以農林廢棄物等生物質、生物基二氧化碳、可再生能源制氫、沼氣等為原料,通過氣化、加氫、催化合成等工藝生產的甲醇。
(五)綠氨。以可再生能源制氫、氮氣為原料,通過催化合成等工藝生產的氨。
三、組織實施
(一)初選申報。各設區市發展改革委積極組織本轄區相關企業試點申報工作,公平公正、優中選優,做好試點項目匯總、審核、推薦。
(二)組織上報。從初選申報的項目中,優選3個左右上報國家評審。申報項目原則上應為已建成或計劃于2026年底前建成項目,產品目標市場較為明確。項目應具備技術先進性,所采用的技術路線、工藝裝備達到業內先進水平,在突破技術瓶頸、提升裝備水平、降低生產成本、促進綠色發展等方面具有優勢。
(三)開展試點。國家對綠色液體燃料試點項目批復后,有關設區市發展改革委要高度重視,加強組織、指導和支持,協調解決相關問題,但不得開展授牌、命名。同時,要加強管理,確保企業依法合規生產經營,防止不合格產品進入市場。首批試點項目應于2027年6月底前實現高負荷穩定生產,并于2027年12月底前完成試點工作。
四、政策支持
國家通知明確,對符合條件的試點項目優先納入制造業中長期貸款、優先推薦納入“兩重”“兩新”等支持范圍。符合條件的試點項目技術裝備優先納入能源領域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享受相關支持政策。支持依托試點項目,制定綠色液體燃料相關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
五、申報方式
1.通過“蘇州工業園區企業發展服務中心”官網(http://sme.sipac.gov.cn)——企業用戶登錄——業務征集平臺,選擇“關于組織開展綠色液體燃料技術攻關和產業化試點的通知”點擊報名進入填報頁面,按要求將申報材料上傳至系統。系統咨詢電話:4008696086
2.紙質材料要求:紙質版一式四份交至至園區企業發展服務中心2-4號窗口(園區旺墩路168號市場大廈二樓)。注:系統提交后即可遞交紙質材料。?
申報截止時間均為:2025年5月19日17:00之前
聯系電話:67068000、67061013、67068047、6668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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