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體育局關于組織申報2024-2025年度江蘇省體育事業發展專項資金(體育賽事)的通知
各設區市體育局,各有關單位:
為鼓勵各地舉辦高質量體育賽事,滿足我省人民對高質量體育賽事的需求,根據《江蘇省體育事業發展專項資金(體育賽事)項目實施細則》,定于近期開展2024-2025年度專項資金項目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項目
2024年7月1日-2025年6月30日期間在我省已舉辦的高端國際賽事、精品競技賽事和大眾特色賽事。
所申報賽事須在江蘇省體育賽事活動信息管理系統登記,并在賽事期間選派或委派體育賽事活動指導員進行指導工作。
全運會項目的全國最高/較高水平競技體育類賽事的分站賽(非全運會積分賽)和青少年賽原則上不納入申報范圍。馬拉松項目的相關賽事不納入申報范圍。大眾特色賽事G類納入本次申報范圍,本次申報補助項次原則上不超過5項次。
二、申報材料
申報單位應提交以下材料,并按照所列順序裝訂成冊,同時提交一份電子掃描件:
(一)2024-2025年度江蘇省體育事業發展專項資金(體育賽事)申請表(附件2);
(二)2024-2025年度江蘇省體育事業發展專項資金(體育賽事)使用承諾書(附件3);
(三)賽事資金結算明細表(附件4)(高端國際賽事還須提交賽事項目專項審計報告);
(四)賽事項目申辦文件及批復(或報備文件),賽事項目承辦協議(或國際單項體育組織授權書)及其他賽事項目產權認定證明材料;
(五)證明賽事組織完備性方面的材料(包括籌備方案、秩序冊、報名表、成績冊、比賽結果記錄等);
(六)證明賽事規模及影響力方面的材料(包括各級各類媒體對賽事轉播或報道的錄像、圖片、文字等);
(七)證明賽事綜合效益方面的材料(包括賽事影響力報告、賽事項目贊助情況、證明賽事項目帶動消費和拉動經濟發展的有效材料等)。
(八)財務管理制度文件,對應賽事資金結算明細表的財務原始憑證復印件;
(九)其他相關材料。
三、評審程序
(一)單位申報。申報單位根據《江蘇省體育事業發展專項資金(體育賽事)項目實施細則》和本通知要求,按屬地原則向所在設區市體育局提交申報材料,申報截止時間為2025年7月7日。省直單位的申報材料于上述時間前報送至省體育局。
(二)市級初審。各設區市體育局按要求組織本市范圍內的項目申報工作,并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進行核查,于2025年7月14日前將符合申請條件的項目書面材料和《2024-2025年度江蘇省體育事業發展專項資金(體育賽事)賽事匯總清單》(附件5)報送至省體育局。每個符合申請條件的項目申報材料匯成一個PDF文檔,發送至郵箱xujieni@sportsjs.cn。
四、工作要求
(一)各設區市體育局要加強組織協調,及時做好本設區市內的申報和初審工作,確保申報材料真實準確,齊全完整。要規范申報和審核程序,嚴格工作紀律,公平公正地確立申報項目,不斷提升專項資金工作水平。
(二)項目申報單位根據申報通知提交申請材料。專項資金的申報單位為賽事主辦單位或承辦單位的地方政府,或體育行政部門及省體育局直屬事業單位。
(三)各申報單位應如實填寫申報材料,保證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遵守國家財政、財務規章制度和財經紀律,妥善保存有關原始票據及憑證以備后續過程檢查和績效評價檢查。省體育局對專項資金實施績效評價,并將評價結果作為下一年度安排專項資金的重要依據。
(四)專項資金的使用和管理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財務規章制度和《江蘇省體育事業發展專項資金(體育賽事)項目實施細則》的規定,自覺接受財政、審計、紀檢監察等部門的監督檢查。對存在違反財經紀律,截留、擠占、挪用專項資金的,一經查實,收回專項資金,并依據《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相關法規予以處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五)本專項資金采取賽事完成后以獎代補的方式支持地方政府,地方政府可以統籌使用省級獎補資金,鼓勵進一步加大對體育賽事的投入力度。
附件:
1.大眾特色賽事G類標準
2.2024-2025年度江蘇省體育事業發展專項資金(體育賽事)申請表
3.2024-2025年度江蘇省體育事業發展專項資金(體育賽事)使用承諾書
4.賽事資金結算明細表(參考格式)
5.2024-2025年度江蘇省體育事業發展專項資金(體育賽事)賽事匯總清單
江蘇省體育局
2025年5月13日
(聯系人:徐杰妮聯系電話:025-51889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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