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學技術局關于組織申報2025年度市級科技計劃項目的通知
連科計〔2025〕3號
各縣、區科技局,徐圩新區經發局,高新區科經局,各高校院所,市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于科技創新的決策部署,強化科技創新對高質量發展的引領支撐作用,推動科技創新和產業創新深度融合,因地制宜發展新質生產力,經與市財政局會商研究,決定開展2025年度市級科技計劃項目組織申報工作。現將相關指南印發給你們,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基本要求
(一)申報單位
申報單位應為在我市依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單位(軟科學研究項目除外);應具有項目實施的工作基礎和條件,有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由兩個以上單位聯合申報的,須附正式合作協議。同一類計劃中原則上同一企業最多牽頭申報1個項目。同一企業不得同時申報市重點研發計劃和市科技成果轉化計劃項目。
(二)申報項目
申報項目需符合指南支持領域和方向,項目名稱與研究內容應符合計劃定位要求;同一單位以及關聯單位不得將內容相同或相近的研發項目同時或重復申報不同類別科技計劃;已獲國家、省、市立項的科技計劃項目,不得再申報本年度市級科技計劃項目。
(三)項目負責人
1.項目負責人應為項目承擔單位正式在職人員,不得通過兼職單位或掛靠單位申報,且能在法定退休年齡前完成項目任務。
2.除市創新能力建設計劃外,同一人最多可參與2個項目申報,最多作為1個項目負責人;有在研或應結未結省市級科技計劃項目(指導性項目除外)的負責人原則上不得牽頭申報本年度市級科技計劃項目。
3.項目負責人應具有相應的研究基礎和工作積累,在研究過程中承擔實質性的研究與協調組織工作,項目組成員相對穩定。鼓勵40周歲以下(198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青年人才牽頭或參與申報本計劃項目。
(四)項目經費
1.項目申請的市資助經費預算與使用需符合資金管理的相關規定,預算合理、獨立核算、專款專用。申報單位承諾的自籌資金應能足額到位,不得以地方政府資助資金作為企業自籌資金來源。企業牽頭申報的項目,市資助經費原則上不超過新增經費的30%。
2.在政策引導類計劃(軟科學研究)、基礎研究計劃項目中實行“經費包干制”。實行包干制的項目承擔單位是項目經費管理的直接責任主體,應制定本單位包干制項目經費管理規定,確保項目經費的規范使用。項目負責人在承諾遵守科研倫理道德和作風學風誠信要求、經費全部用于與本項目研究工作相關支出的基礎上,自主決定項目市資助經費使用。
(五)信用及審核
1.全面實施科研誠信承諾制。嚴格按照《江蘇省科技計劃項目信用管理辦法》(蘇科技規〔2022〕3號)有關要求,項目負責人、項目申報單位和項目主管部門均須在項目申報時簽署科研誠信承諾書,嚴禁剽竊他人科研成果、侵犯他人知識產權、偽造材料騙取申報資格等科研不端及失信行為。因科研失信記錄和社會信用嚴重失信記錄正在接受處罰的單位和個人,不得申報本年度計劃項目。在項目申報和立項過程中相關責任主體有弄虛作假、冒名頂替、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等失信行為的,一經查實,將記入信用檔案,并按《江蘇省科技計劃項目信用管理辦法》作出相應處理。
2.嚴格落實審核推薦責任。項目申報單位和主管部門按照《連云港市科技計劃項目管理辦法》(連科規〔2024〕1號)文件要求,嚴格履行項目審核推薦職責。項目申報單位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負有法人主體責任。項目主管部門要切實強化審核推薦責任,對申報材料內容真實性進行嚴格把關,嚴禁審核走過場、流于形式。
3.涉及人體研究、實驗動物、人工智能的項目,應嚴格遵守科技倫理、實驗動物、人類遺傳資源管理等有關規定的要求。涉及安全生產等特種行業的,需擁有相關行業準入資格或許可。不受理涉密項目,申報材料中有涉密內容的需作脫密處理后再申報,并由項目主管部門負責審查。
4.克服“四唯”傾向和遵守相關要求。項目研究要克服唯論文、唯職稱、唯學歷、唯獎項傾向,按照《關于改進科技評價破除“唯論文”不良導向的若干措施(試行)》(蘇科監發〔2020〕135號)要求,注重標志性成果的質量、貢獻和影響。項目合作內容和方式應符合我國及各合作機構所在國家(地區、國際組織)有關法律法規。凡開展須事先審查報批的合作活動,例如涉及人類遺傳資源或種質資源等,申報單位須事先依法依規履行境內有關審查報批手續。
5.切實落實廉政風險防控要求。按照管行業就要管黨風廉政建設的要求,各主管部門在組織申報過程中,要把黨風廉政建設和科技計劃項目組織工作同部署、同落實、同考核,切實加強關鍵環節和重點崗位的廉政風險防控。對因“打招呼”“走關系”等請托行為所獲得的項目,將撤銷立項資格,追回全部市資助經費,并對相關責任人或單位進行嚴肅處理。
除以上基本要求外,本通知附件中各類科技計劃項目指南有其他要求的,按照指南要求執行。
二、申報程序
(一)申報方式
項目申報采取屬地化推薦方式,各縣區、功能板塊所屬企事業單位向所在轄區科技主管部門申報,由所在轄區科技主管部門審核推薦。市屬企事業單位、部省駐連單位的申報項目,由主管部門(無主管部門的由本單位,下同)參照上述要求向市科技局推薦。
(二)申報材料
1.實行無紙化申報。各類科技計劃項目采取網絡在線申報。申報單位須登錄連云港市科技計劃管理平臺注冊(網址:https://117.60.146.18:13948),已注冊單位需更新信息。以項目申報用戶身份線上填寫信息表,下載申報書模板填寫后上傳(必備附件和佐證材料同時上傳)。申報階段無需提供紙質版申報材料。項目申報單位在提交項目申報材料前,應當就申報材料全部內容征得參與者和合作單位同意。項目申報單位科研誠信承諾書由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項目負責人科研誠信承諾書由項目負責人簽字后,將掃描件以附件形式上傳,其他附件材料應傳盡傳。項目主管部門將項目推薦匯總表及項目主管部門科研誠信承諾書(均為紙質,一式兩份),加蓋單位公章后統一報送至市科技計劃項目受理服務中心(地址:花果山大道17號科創城3號樓804室)。
2.網上申報材料是后續形式(信用)審查、項目評審的依據,經主管部門在線確認提交后,一律不予退回重報。2025年度擬立項項目將在市科技局網站(http://kjj.lyg.gov.cn)進行公示,未立項項目不再另行通知。擬立項的項目,由項目主管部門通知承擔單位提交紙質申報材料一式一份,申報材料統一用A4紙打印裝訂,按封面、項目信息表、項目申報書、相關附件順序裝訂成冊(紙質封面,平裝訂)。紙質材料和網上提交的內容須完全一致。
(三)注意事項
1.2025年度市科技計劃項目實施起始時間統一填寫為2025年6月1日。
2.申報單位在編報項目申報書時,應根據項目任務的合理需求,堅持目標相關性、政策相符性和經濟合理性原則,認真編制項目經費預算。對項目預期成果,申報主體應本著實事求是、客觀預判的原則認真填報,能客觀反映項目實施后所能達到的技術創新水平和經濟、社會效益,不得虛報、謊報和夸大。
3.本年度項目申報網上受理截止時間為2025年7月21日17:30;主管部門網上審核推薦截止時間為2025年7月22日17:30;推薦項目匯總表及項目主管部門科研誠信承諾書報送截止時間為2025年7月23日17:30,逾期不予受理。
三、技術與受理咨詢
聯系人:市科技計劃項目受理服務中心解鳳姣
聯系電話:0518-85814941
各類計劃項目申報業務咨詢方式詳見指南。
附件:
1.2025年度市重點研發計劃(產業前瞻與關鍵技術)項目指南
2.2025年度市重點研發計劃(社會發展)項目指南3.2025年度市科技成果轉化計劃項目指南
4.2025年度市創新能力建設計劃項目指南
5.2025年度市政策引導類計劃(軟科學研究)項目指南
6.2025年度市政策引導類計劃(對外科技合作、外國專家引進)項目指南
7.2025年度市基礎研究計劃項目指南
8.2025年度市級科技計劃項目推薦匯總表(式樣)
連云港市科學技術局
2025年6月4日
原文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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