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經信局,省屬有關企業:
為貫徹落實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于打造新材料科創高地促進新材料產業高質量發展的政策意見》,提升產業基礎能力和產業鏈現代化水平,推動新材料產業化和規模化應用,根據《浙江省制造業首臺(套)提升工程工作指南(試行)》相關要求,現就做好2025年度我省首批次新材料認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報要求
首批次新材料是指企業通過自主研發、引進吸收等方式掌握核心技術,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具備技術領先優勢,能打破現有市場壟斷,且尚未在市場取得顯著業績的新材料產品。
(一)基本要求
1.申報單位在浙江省內依法設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在省內從事新材料研發及生產業務。
2.產品技術成熟度達到《新材料技術成熟度等級劃分及定義》7級及以上且已實現商業銷售。
3.產品具有經省級以上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認證的檢測機構,中國新材料測試評價聯盟成員單位,或是經用戶單位認可的第三方檢測機構等單位出具的檢測報告,檢測結果符合要求。對于國家有特殊許可要求或實行強制性產品認證的,申報單位須取得相關資質。
4.產品具有國家一級查新資質單位近兩年內出具的查新報告。
5.產品達到國內領先及以上技術水平。
6.產品具有自主知識產權。
7.對存在以下情形的產品不予認定:不符合國家和省產業政策導向,屬于《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限制類和淘汰類的;節能降耗、污染排放和資源節約指標未達到國內先進水平,碳排放強度未達到行業先進水平的;出現質量問題,在用戶中造成較大影響的;近三年已獲得首批次新材料認定,且無重大技術突破的。
(二)國際、國內首批次新材料附加要求
1.國際首批次。產品技術水平國際領先或技術水平國際先進且打破壟斷,能實現對國際一流企業產品的同準水平進口替代,并且在主要應用領域獲得了國內外知名用戶單位的認可或是重大工程的商業化銷售業績。
2.國內首批次。產品技術水平國內領先或打破壟斷,能實現對國際一流企業產品的降準水平進口替代,并且在主要應用領域獲得了國內知名用戶單位的認可或是重大工程的商業化銷售業績。
二、認定方式
按照目錄認定與推薦認定相結合的方式,以目錄認定作為主要形式、推薦認定作為補充形式:
(一)目錄認定。納入《重點新材料首批次應用示范指導目錄(2024年版)》(工信部原函〔2023〕367號)或《浙江省重點新材料首批次應用示范指導目錄(2024年版)》(浙經信材料〔2024〕182號)。
(二)推薦認定。由本領域院士或3名以上正高級職稱專家書面推薦,并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1.產品列入國家新材料創新發展指南、稀有金屬攻關、國家關鍵領域短板材料清單、關鍵基礎材料提升計劃、《前沿材料產業化重點發展指導目錄(第一批)》等清單目錄。
2.產品關鍵工藝技術等在近五年內獲得省級科學技術二等獎及以上獎項,或是運用材料基因工程等前沿人工智能技術開發的新材料產品。
3.國家“鏈主”企業、省級以上新材料類公共服務平臺(牽頭企業)可推薦本單位的1項產品。高端新材料產業集群核心區協同區可推薦轄區企業的1項產品。國家重大專項承擔企業可推薦其專項攻關產品。
三、申報程序
(一)企業申報。企業通過“首臺(套)提升工程數字化集成系統”(網址:http://stt.jxt.zj.gov.cn/portal/face)自主申報。地方推薦的國防科工領域相關產品,需在系統提交脫密脫敏材料的同時,商屬地國防科技工業主管部門審核后向省國防科工辦報送涉密紙質材料。申報企業對申報資料真實性負主體責任,并承擔相應的保密工作責任,嚴禁在申報系統上傳涉密、涉敏信息。
(二)地市推薦。設區市經信部門負責匯總并審核本地區申報材料,于2025年8月15日前,通過在線平臺上傳項目推薦函及項目匯總表。省屬企業集團本級可直接行文報送省經信廳,并將申報材料抄送所在設區市經信局。國防科技工業領域涉密產品須通過機要渠道向省國防科工辦報送完整申報材料1套,并附電子版光盤(機要地址:杭州市寶石一路4號)。
聯系人:材料工業處 董 昊 陳凱 0571-87058139
省國防科工辦科工一處 史占濤 0571-89820667
技術支持 袁 浩 13735841254
附件:申報材料要求
浙江省經濟和信息化廳
2025年7月3日
附件
申報材料要求
申報材料主要包括:
一、產品申報書
1.企業基本情況。介紹經營情況、研發能力、產研合作、項目建設等。
2.產品市場情況。介紹國內外生產企業、市場規模、應用領域等。
3.產品技術情況。介紹當前技術發展趨勢,存在的難點問題,產品技術工藝、應用領域、實現同準降準替代情況,企業在推動相關產品中試及產業化、運用AI技術等方面的經驗做法等。
二、附件材料
1.企業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復印件。
2.研發機構證明材料。
3.產品首次銷售合同,以及與主要用戶簽訂的銷售合同。
4.產品檢測報告。
5.產品查新報告。
6.已授權發明專利、主導(參與)制定標準等證明材料。
7.技術水平達到國內領先及以上水平相關證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省級及以上部門、行業協會(學會)組織的鑒定、評審、驗收等報告。
8.其他關于產品先進性、獲證獲獎、用戶單位應用情況等的證明材料。采用推薦認定的,須提供本領域院士或3位以上正高級職稱專家的書面推薦材料(附專家職稱證書)以及通知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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