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科技管理部門、有關企業:
按照《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小企業局關于開展2025年度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工作的通知》(工企業函〔2025〕137號)及《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辦法》(國科發政〔2017〕115號)和《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服務工作指引》(國科火字〔2022〕67號)有關要求,現啟動全省2025年度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服務工作。有關事項明確如下:
一、嚴格執行評價標準和流程
各級評價服務機構要嚴格按照《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服務工作指引》對企業填報的評價信息表進行認真審核,加強直通車條件相關信息一致性和有效性審驗,嚴把入庫企業質量關。重點關注評價系統反饋的風險提示信息,及時核實公示異議及入庫動態監測異常數據,報省級科技管理部門按規定程序予以公告。
二、積極開展政策宣傳和解讀
各市(州)科技管理部門要做好政策宣傳和解讀,強化評價入庫工作與科技企業培育、創業孵化載體、創業創新大賽等工作的政策協同,推動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應評盡評。
三、強化聯動提高服務質量
各市(州)科技管理部門要加強與稅務等部門聯動,為企業提供稅前加計扣除專項政策輔導,鼓勵企業盡早參評,及時入庫并享受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優惠政策。
四、申報評價工作安排
(一)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按照自愿原則,登錄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平臺(網址:https://zjtx.miit.gov.cn/)“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系統(以下簡稱評價系統)注冊并填報企業相關信息,上傳加蓋企業公章的相關佐證材料,并保證所填內容和提交資料準確、真實、合法、有效,不通過第三方中介機構申報。如有弄虛作假行為,取消本年度評價資格,且三年內不得參與評價。自本通知發布之日起企業可進入系統填報。
(二)各市(州)評價服務機構對轄區企業填報資料和佐證材料進行初審,省科技廳對全省企業申報資料進行復審。
本年度參評企業如存在以下情況之一,在公示前由各市(州)評價服務機構開展實地核查,并做好核查材料留存:
1.職工總數為5人及以下的企業。
2.科技人員占比90%及以上,且職工總數50人及以上的企業。
3.過去三年曾有嚴重違法失信、撤銷入庫編號等情況的企業。
4.首次參評的企業。
(三)省科技廳每月集中公示一批擬入庫企業,公示期滿即公告入庫企業名單。本年度企業登陸平臺填報截止日期為2025年9月30日,最后一批擬入庫企業公示時間為2025年10月。
五、入庫企業集中抽查
省科技廳組織各市(州)評價服務機構開展年底集中隨機抽查,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對全年入庫科技型中小企業進行申請材料核驗,對不符合條件的企業予以撤銷編號。
六、總結實施成效
市(州)科技管理部門于2025年12月15日前向省科技廳報送年度工作總結報告。
附件: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小企業局關于開展2025年度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工作的通知.pdf
貴州省科學技術廳
2025年7月4日
(聯系電話:0851-85877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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