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寧東管委會人力資源局,各有關企業、高等院校(含職業院校),廳機關各有關處室: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和自治區第十三次黨代會精神,深入實施新時代人才強區戰略,實施高水平工程師支持計劃,努力培養一批卓越工程師。根據《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 教育廳 自治區黨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寧夏回族自治區卓越工程師實踐基地和協同創新中心建設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寧工信規發〔2023〕2號),現就組織申報2023年度自治區“卓越工程師實踐基地和協同創新中心”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設載體
自治區“卓越工程師實踐基地和協同創新中心”由企業和院校共同建設,依托市場前景好的大中型骨干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產業聯盟等和自治區高等院校(含高職院校)二級教學單位作為建設載體。
二、申報條件
企業一般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在自治區行政區域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二)在行業內具有顯著的發展優勢和競爭優勢,具有行業領先的技術創新能力和水平;企業具有較好的技術創新機制,創新效率、顯著效益。
(三)有較強的經濟技術實力和較好的經濟效益,年產值不低于5000萬元(國家高新技術企業不低于2000萬元,數字信息產業企業不低于1000萬元),年度研究與試驗發展經費支出額不低于銷售收入額的1.5%。
(四)擁有技術水平高、實踐經驗豐富的技術帶頭人,擁有一定規模的技術人才隊伍,專職研究與科研人員數不少于30人。
(五)具有比較完善的研究、開發、試驗條件,用于研究開發、中間試驗和檢驗檢測的儀器設備原值不低于500萬元。
(六)具有良好的社會信用。
已認定為企業技術中心、工程技術中心、人才小高地、院士工作站、雙創基地等平臺載體的企業優先建設。
高等院校(含高職院校)應當一般具備以下條件:
(一)院校參與人才培養的學科和專業應當主動對接自治區經濟社會發展需求,突出優勢學科和特色專業的引領作用,原則上應為“國家級一流專業、高水平專業群建設點”或“省級一流專業、高水平專業群建設點”;自治區產教融合人才培養示范專業;省級及以上重點人才培養行動計劃專業;院校成立的現代產業學院學科建設范圍。
(二)具有相對穩定的高水平教學團隊。
(三)具有相對豐富的教學資源。
(四)院校能夠提供相對集中、面積充足的物理空間,每年提供穩定的經費支持,用于人員聘任、日常運行。
(五)初步形成理念先進、順暢運行的管理體系。
(六)形成穩定的校企合作辦學體制,合作的企業處于相關領域前列。
(七)學校給予發展所需政策扶持。
三、建設數量
聚焦自治區“六新”產業,擇優建設2-3個。
四、申報工作程序
(一)組織申報。“自治區卓越工程師實踐基地和協同創新中心”主要按地域或行業進行申報。
1.按地域進行申報的,由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寧東管委會人力資源局組織本地區所屬企業聯合高等院校(含職業院校)進行申報,對申報主體提交的申報資料進行初審,經單位黨組(黨委)會議研究后,報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
2.按行業領域申報的,由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機關有關行業處室指導本行業領域企業或產業聯盟等,聯合高等院校(含職業院校)進行申報,對申報主體提交的申報資料進行初審,報廳人事與老干部處。
同一企業和院校只能參與申報建設1個自治區卓越工程師實踐基地和協同創新中心,不可多頭申報。
(二)資料審核。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對申報單位提交的申報材料等進行審核。
(三)評審考察。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會同自治區教育廳,組織工業和信息化、教育領域專家成立評審組,對申報建設主體進行評估評審。評估評審主要分為資料評審和現場考察兩個環節,專家評審組綜合考慮產業人才需求、重點產業發展、重點學科建設等因素,提出支持意見。
(四)審定公示。根據專家評審推薦情況,經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黨組會研究審定后,面向社會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
(五)掛牌建設。對公示無異議的,由自治區黨委人才領導小組辦公室、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自治區教育廳聯合發文批復,在企業和院校所屬學院分別掛牌“寧夏回族自治區卓越工程師實踐基地和協同創新中心”,并撥付建設支持資金。
五、有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實施自治區“卓越工程師實踐基地和協同創新中心”建設計劃是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和自治區第十三次黨代會精神,深入實施新時代人才強區戰略,努力打造西部人才高地,推動企業和高等院校深度合作的一項重要舉措,各企業和院校要高度重視、積極參與,協同推進產教融合穩步發展,在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培育一批高水平工程師。
(二)嚴把推薦條件。各申報主體要認真對照申報條件,聯合制定自治區卓越工程師實踐基地和協同創新中心建設方案,并提供相應佐證材料,佐證材料要確保詳實具體。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寧東管委會人力資源局和廳機關有關行業處室,要對申報材料嚴格把關,著重對申報主體的軟硬件設施、建設預期目標等進行綜合研判,保證申報質量,擇優選擇報送。
(三)按時報送資料。按地域進行申報的,于7月14日前將申報資料報送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寧東管委會人力資源局。按行業領域申報的,于7月底前報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各行業處室。各市工信局、寧東管委會人力資源局務必于7月底前將申報材料報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
申報材料主要有:
1.《自治區卓越工程師實踐基地和協同創新中心申報表》(加蓋推薦部門印章,A4紙,一式三份);
2.申報主體軟硬件佐證材料(按圖書樣式裝訂成冊)。
聯系人:人事與老干部處 周雷
聯系電話:6363461
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 教育廳
2023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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