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落實《太原市貫徹落實〈晉創谷創新驅動平臺建設三年行動計劃(2024-2026)〉實施方案》(并發〔2024〕3號),根據《“晉創谷·太原”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項目管理辦法(試行)》(并科〔2024〕23號),啟動以“先投后股”方式支持“晉創谷·太原”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項目的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式
以“先投后股”方式支持科技成果在“晉創谷·太原”開展概念驗證、小試、中試及二次開發等項目。在“先投”階段,以科技項目形式向企業“投”入財政資金,支持項目研發和成果轉化,并約定實施后期股權轉化條件、股權比例等;在“后股”階段,當被投企業實現市場化股權融資或進入穩定發展階段達到股權轉化條件后,按照事先約定將投入的財政資金轉換為股權,伴隨企業成長一段時間后,按照“適當收益”原則在約定期限內逐步退出。
二、支持對象
“先投后股”支持對象為入駐“晉創谷·太原”,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
三、支持標準
單個項目支持資金原則上不超過項目總投入的50%,且金額不超過500萬元;重大項目可采取“一事一議”方式給予支持。
四、實施期限
“先投后股”項目實施周期原則上不超過6年,其中科研期2年、股權轉化期2年、股權退出期2年。
五、申報條件
(一)申報項目須符合“晉創谷·太原”產業導向,聚焦先進制造、能源和新能源、半導體和新材料等領域。
(二)所轉化的科技成果具有良好的開發價值及產業化前景,技術路線及實施方案科學可行,擁有項目相關的自主核心知識產權且不存在爭議和糾紛。
(三)取得關鍵共性技術、前沿引領技術、顛覆性技術重大突破的項目優先予以支持。
(四)高校、科研院所已取得的具有重大產業化價值、尚未形成產品或實際應用、需要進一步熟化的科技成果,且權屬明確,無知識產權糾紛;項目須圍繞上述科技成果,繼續開展成果的工程化研發(中試、熟化等),以實現成果形成相關產品或技術、工藝、方法的規模化生產和常態化應用;企業與高校、科研院所,圍繞上述科技成果,已簽訂技術作價投資、技術轉讓、技術許可或技術開發等技術合同。
(五)項目申報企業資產及運營狀態良好,具有較強的資金籌措能力,具備良好的研究開發能力和產業化條件。
(六)項目負責人及企業法人,無違法失信和不良科研誠信記錄,未納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無影響項目實施的未決訴訟。
六、申報時間及材料
(一)申報時間
項目實行常態化申報,分批受理。第一批集中受理時間截至11月15日。
(二)申報材料
1.《太原市以“先投后股”方式支持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項目申報書》(附件1)。
2.《太原市以“先投后股”方式支持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附件2)。
七、申報流程
(一)撰寫申報材料。申報企業填寫《太原市以“先投后股”方式支持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項目申報書》《太原市以“先投后股”方式支持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項目經費預算書等材料待項目評審通過后再行提報,具體時間和要求另行通知。
(二)審核推薦。企業于11月19日前將項目申報材料紙質版一式六份,加蓋單位公章后交至國投晉創谷(太原)運營發展有限公司。國投晉創谷(太原)發展運營公司審核后,報送中北高新區科技管理部門,中北高新區科技管理部門對材料完整性、有效性等進行形式審查,并推薦至太原市科技局。
八、注意事項
(一)請各有關單位按要求報送申報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二)項目申報材料須真實準確,不得出現編報虛假材料、篡改單位財務數據、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等失信行為。如有違反,需承擔科研誠信管理的相應責任。
(三)每家企業只能申報1個項目。
九、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一)政策咨詢服務
太原市科技局成果科:
聯 系 人:張曉軍
聯系電話:0351-4227350
太原技術轉移促進中心
聯 系 人:張曉鵬
聯系電話:0351-7786082
(二)組織推薦單位
中北高新區創新發展部
聯 系 人:谷雅清
聯系電話:0351-7726254
(三)材料受理
聯系人:國投晉創谷(太原)運營發展有限公司
聯 系 人:李 靖
聯系電話:0351-6858888
太原市科學技術局
2024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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