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地理標志產品保護規定》《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關于確定第二批地理標志專用標志使用核準改革試點及持續深化第一批改革試點地方的通知》《關于開展地理標志保護產品專用標志使用核準改革試點和地理標志專用標志換標準備工作的通知》,經有關單位申請、省知識產權局審核,擬同意南京良莊農產品有限公司、南京蟹慢水產批發有限公司在其生產的地理標志產品上使用地理標志專用標志,現予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在此期間對公示有任何異議,請向省知識產權局反映。
江蘇省知識產權局
2024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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