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將《關于加強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的若干扶持政策》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
經開區、蘇相合作區、高新區、高鐵新城黨工委管委會,度假區管理辦(陽澄湖鎮黨委政府),各鎮(街道)黨(工)委政府(辦事處),區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
??現將《關于加強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的若干扶持政策》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中共蘇州市相城區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蘇州市相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7月8日
關于加強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的若干扶持政策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相城區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根據國家、省、市有關精神,結合相城區實際,制定本扶持政策。
??第二條 “備案企業”是指通過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評估,可面向本單位職工(含勞務派遣人員)開展職業技能等級認定的企業;“第三方評價機構”是指可面向各類社會人員開展職業技能等級認定的單位。
??第二章 備案企業扶持政策
??第三條 緊缺高技能人才培養獎勵。備案企業開展緊缺高技能人才培養的,按照高級工及以上人才培養量給予企業獎勵。
??培養高級工20人及以上的,獎勵5000元,每增加20人增補5000元;培養技師10人及以上的,獎勵1萬元,每增加10人增補1萬元;培養高級技師5人及以上的,獎勵1萬元,每增加5人增補1萬元。
??第三章 第三方評價機構扶持政策
??第四條 社會化評價考核獎勵。區內第三方評價機構、第三方評價機構考核點面向社會開展、組織技能人才評價的,按照評價后取得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數量給予機構、考核點評價考核獎勵。
??取得初級工證書100人及以上的,獎勵5000元,每增加100人增補5000元;取得中級工證書80人及以上的,獎勵8000元,每增加80人增補8000元;取得高級工證書20人及以上的,獎勵5000元,每增加20人增補5000元;取得技師證書10人及以上的,獎勵1萬元,每增加10人增補1萬元;取得高級技師證書5人及以上的,獎勵1萬元,每增加5人增補1萬元。
??第四章 高技能人才載體扶持政策
??第五條 建設資助。獲評蘇州市級及以上高技能人才公共實訓基地、技能大師(首席技師)工作室等高技能人才載體的,按照市級獎勵資金的50%給予建設資助。
??第五章 民辦職業培訓學校扶持政策
??第六條 辦學資助。鼓勵龍頭企業、行業協會等社會組織或者個人舉辦民辦職業培訓學校,圍繞智能制造、數字經濟等產業發展需要培養技能人才,最高給予50萬元辦學資助。
??第六章 技術資源開發扶持政策
??第七條 技術資源開發獎勵。對參與國家職業技能標準、行業企業評價規范及題庫開發的單位,按照每一職業(工種)5萬元的標準給予參與單位獎勵。
??第七章 校企合作扶持政策
??第八條 學費補貼。支持企業與各類職業院校(含技師學院)聯合舉辦“訂單班”“冠名班”等,為企業定向培養輸送技能人才。實際開班的,按每人500元標準給予企業學費補貼;培訓結束后學生或學員到企業工作3個月及以上的,再按照每人1000元標準給予企業學費補貼。
??第八章 管理監督
??第九條 緊缺高技能人才培養獎勵、社會化評價考核獎勵采取“免申即享”方式發放,由業務經辦部門通過江蘇省人社一體化信息平臺匯總、比對上一年度數據,經公示無異議后予以發放。
??第十條 高技能人才載體建設資助、民辦職業培訓學校辦學資助、技術資源開發獎勵、校企合作學費補貼每年集中申報,申報對象需提供相關憑證材料并對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負責。
??第九章 附則
??第十一條 本扶持政策除“社會化評價考核獎勵”所需經費由區財政承擔外,其余獎補資金按照現行財政體制分級承擔。
??第十二條 如上級條線部門有同類獎勵、資助、補貼資金的,疊加享受市級政策,區級層面獎勵“就高不重復”。
??第十三條 本扶持政策由相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蘇州市相城區推進高技能人才培養載體建設暫行辦法》(相人社〔2017〕68號)、《相城區推進重點產業人才培訓平臺建設獎勵資助實施辦法(試行)》(相人社職〔2020〕27號)、《相城區重點產業技術技能人才培訓補貼實施辦法(試行)》(相人社職〔2020〕28號)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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